VOA REPORT: LI SHAOMIN FATE TO BE DECI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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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学的校董会行政委员会即将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被北京驱逐出境的美籍华裔学者李少民,与此同时,香港城市大学的师生在这个问题上也出现分歧。
AUG 2, 2001 (莉雅报道)
**李少民去留在城市大学引起争议**
*李少民去留校方要谨慎处理*
香港特区政府允许被北京以间谍罪驱逐出境的美籍华裔学者、香港城市大学副教授李少民返回香港,这个决定受到人权团体、新闻媒介和学术界的欢迎,认为这个决定体现了香港的高度自治和“一国两制”的精神。但是星期一返回香港的李少民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能否保住他在城市大学市场营销学系的教职。城市大学校董会行政委员会将在星期五举行会议,讨论他的去留。
身为行政委员会6位成员之一的张信刚对媒体表示,他能保证的是,他们将按照法治的观念来行事,将非常公正合理的考虑李少民的案子。张信刚还反驳了一些报纸有关城市大学试图与李少民脱离干系的指控。他说,在李少民离校的五个月里,是城市大学而不是其他人为他的家庭提供支持。我们还预支了他的假期。在被问及是否会邀请李少民出席这次会议时,张信刚没有做出正面的回答。《明报》援引他的话说,李少民事件涉及的情况是以前没有遇到过的,当中也涉及一国两制、驱逐出境等新的事项,因此校方要谨慎处理。不过,李少民星期四上午与校方见了面。
*师生员工意见纷纷*
城市大学的师生员工在是否继续聘用李少民的问题上也议论纷纷,存在不同的意见。争论的焦点是中国大陆做出的判决是否也适应于香港,以及继续聘用李少民是否会损害城市大学的声誉。城市大学法律系的一些教授认为,大陆在“一国”的前提下对李少民做出裁决,故有关判决在香港也有效,与学术自由无关。根据雇佣合约,假若教员犯了刑事罪或行为不当,导致学校声誉受损,可以终止其合约。雇佣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也不符合公众的利益,也不能为人师表。但是也有一些教职员认为内地刑法不适用于香港,有的还对大陆的司法体系提出疑问。还有一些教授说,雇佣合约也没有对所谓的“损害校方名誉”进行明确的界定。支持李少民留任的教员向全体教职员工发出电子邮件,收集大家对李少民的支持,以供校董会行政委员会参考。
【路透社】的报道说,在李少民的同事和学生中,大多数认为没有任何理由解雇这位在普林斯顿大学受过教育的教授。城市大学学生会的代理主席对【法新社】说,学生会站在李少民一边。我们支持他在大学留任。学校的布告栏上也贴上了很多支持李少民的留言。但是布告栏上也有一些愤怒的留言,要求李少民离开城市大学。一位署名学生写道:“我想问李少民博士:你既然公开地感谢你的国家(也就是美国)把你从中国救出来,那么你为什么还要回到中国来?”
香港《南华早报》星期四发表社论说,校董会行政委员会明天在讨论这个案子的时候,委员会的成员可能会集中在纪律程序上,或者是在城市大学继续聘用李少民博士对大学的声誉所带来的影响。他们不需要做的就是卷进政治问题。社论说,也许城市大学最合理的一个关注就是大学的形象是否会因为继续雇佣李少民而受损。李少民博士无疑将会对他的案子做出全面的解释。现在就看他是否能让他的雇主相信,他在过去一直就是在从事正常的学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