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A Report: Abortion's 2nd revolution in France
Dec. 2, 2000 (爱玛报导)
**法国放宽人工流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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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民议会及参议院连日来投票通过了一系列有关人工流产法的修改草案,其中包括将人工流产合法期限从目前的怀孕十周延长至十二周,未成年女子实行人工流产可以不必事先获得父母同意,学校校医有权向学生发放事后避孕丸。这些被视为第二次人工流产革命的法律修改草案,曾在国民议会引发左右两派间的激烈辩论。
确立于一九七五年的法国人工流产法,又称西蒙娜法,规定妇女人工流产的怀孕期限不得超过十周,超过这个期限,医院无权实施人工流产。这项规定使每年有将近五千名法国妇女被迫到欧洲其他国家做人工流产手术。法国目前每年的人工流产数字约为二十二万例,平均每三位孕妇中有一位要求堕胎,这个数字在堕胎法通过二十五年以来一直居高不下。
为减轻妇女在身心不堪负荷的情形下自费远赴他国实施人工流产,社会党早在半年前便提出了延长堕胎怀孕期限的宪法改革草案,这项草案在国会通过之前曾引发一场左右两派的激烈辩论,辩论焦点围绕延长怀孕期限,将引发妇女从优生角度决定堕胎的可能而展开,法国右翼政党法兰西运动主席德唯利埃在国会辩论中说:妇女怀孕十二周时做人流,吸管吸掉的不再是胚胎,而是一个正在形成骨架的胎儿,如果堕胎期限延长至十二周,可以肯定地说,许多要求堕胎的妇女不是出于不希望怀孕,而是出于不希望怀那个胎儿。换句话说,孕期临床诊断在技术上的进步,将为父母敞开一扇寻求完美子女的大门,也就是说,将导致优生学的临床运用。
*法案引发抗议浪潮*
此次人工流产法改革草案中另一项引发争议的条文是未成年女子不必经过父母同意便可做人工流产。根据一项统计显示,法国青少年第一次发生性行为的年龄为十七岁,但由于缺乏避孕常识,半数以上的少年在第一次性行为时不采取任何避孕措施,致使法国每年有高达一万名未成年女子怀孕,七千名少女面临必须堕胎的处境。许多出自保守家庭的女孩或与父母关系紧张的女孩,因害怕父母责怪,不愿告诉父母,一再拖延,最后错过堕胎许可期限。
修改草案规定未成年女子在没有经过父母的同意下,可在她选择的一名成年人的陪同下实施堕胎,陪同者对这名少女不负法律责任。这项修改草案在日前国民议会辩论时,许多民众高举标语牌在国民议会大楼前游行抗议,标语牌上写有“人民的未来是孩子”,“一个扼杀孩子的民族没有未来”的字样。同上述改革草案一起通过的,还有有关在学校开放事后避孕丸的法律条款。事后避孕丸是房事后服用的一种救急式避孕丸,新草案规定学校校医可向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这种药丸。药房也可未经医生处方向未成年女子出售上述药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