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A REPORT:DISSIDENT GETS 3 YEARS FOR LETTER TO JIANG

 JAN. 9, 2000
 

**写公开信给江泽民被判三年**

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透露,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1999年十二月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判处十九岁的王迎政三年徒刑,因为王迎政在写给江泽民的一封公开信中指责中国共产党彻底腐败,呼吁推行政治体制改革。王迎政的母亲说,徐州市中级法院是在十二月十日判决的,当时王迎政已经被监禁十个月,法院开庭时没有通知他的家人,收到王迎政的信后才得知,王迎政在信中表示会向最高法院上诉。

 王迎政在1998年高中毕业后去武汉,做著名的持不同政见者秦永敏助手,并参与中国民主党活动,后来被关押两星期遣送回徐州,去年二月二十六日在街上复印一封写给江泽民的公开信时被警方拘捕。王迎政的家人一月五日去看守所探望他时才知道他在看守所中曾绝食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