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买官卖官和政治改革**

    评论者:鲍彤
 

现在腐败盛行。最新出现的腐败现象是买官卖官。随手翻翻这两个月的报纸就可以

 知道:11月17日《文汇报》报导,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某的任

 职,是一笔交易的结果,经手人是中共河南省委委员、新乡市委书记祝友文。

 《南方周末》11月26日报导,在原浙江省宁波市副市长孙炎彪出卖的权力中,

 有一项叫“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在原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行长孙茂本出卖的权力

 中,也有一项叫“工作任免”。《中国纪检监察报》10月16日报导,宁夏自治

 区同心县前后三任县委书记都有“非法、违规录用干部”的劣迹,在他们的领导下,

 该县这种“非法、违规录用的干部”已达357人。
 

在毛泽东主政期间和邓小平主政前期,我曾经在中共中央机关从事有关干部管理和

 政治体制问题的研究。我知道,在干部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久治难愈的顽症,例如顺

 我者昌,逆我者亡之类,但我当时没有遇到过,甚至没有听到过买官卖官这类事情

 的存在。现在不同了。从报刊电视和街谈巷议中都可以证实,买官卖官非但有,而

 且越来越普遍,乡长镇长科长局长县长和党委书记都是可买可卖的

 或者袜子和鸡蛋一样,卖得出去,买得进来,说明官已经进入市场,成为商品。马

 克思告诉我们,商品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作为商品的官,也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官

 的价值,表现为买者和卖者当面商定的价格。官的使用价值,则在于能够创造一种

 腐败收入。
 
 

让我们仿照马克思用过的方法,对这种腐败收入作一点粗略的考察。官的腐败收入

 的预期值,必须高于买官的成本价格。比方说,如果这顶局长或者书记的乌纱帽是

 花五万块人民币买进来的,那么,当官后腐败收入的预期值决不可能低于人民币五

 万元。否则就叫血本无归。血本无归的生意,除开白痴,是决计没有人做的。
 
 

腐败收入的预期值还必须高于买官成本加上平均利润的总和。拿上述案例来说,假

 设年平均利润率是百分之十,假设任期为五年,按照复利计算,五年本利合计必须

 达到八万元以上,这是这位买者心目中创造腐败收入(可以简称为创腐)的最低目

 标。拿不到平均利润叫做吃亏。而吃亏的生意,也是没有人肯做的。
 
 

不但如此。买来的官,任期不可以满打满算。它的长短,同这个国家反腐败能力的

 大小成反比。反腐败的能力越强,这些买来的官的任期必然越短,回收本利的周期

 必须相应加快,才能实现预期的创腐计划。假设这个国家里腐败罪的破案率为百分

 之五十,那么,上述创腐八万元的任务,就必须从五年提前到两年半完成。再拿上

 述案例来说,2000年1月1日花五万元买到的那个官,必须在2002年6月

 30日以前创腐八万元。否则,同投入一般商品市场的同量资金比较,同样是吃了

 亏,是没有人问津的。
 
 

远不止此。买官和创腐,同贩毒和绑架一样,都是高风险的行当,必须把应付各种

 惊涛骇浪所必须的特别费用准备妥当。因为一旦东窗事发,托人情,买苦主,找替

 身,料理后事,处处都需要用人民币或者美元打点疏通。这是一种特殊的成本,可

 以叫做风险成本,尽管在买官的时候不必预付给卖官者,但迟早总是要送到监察御

 史或者执法官吏以及舆论控制者们的腰包里去的。惟其情况急,对象多,这种事后

 支付的风险成本往往成倍地高于初始的买官成本。再拿上述案例而论,如果创腐八

 万元是和买官成本五万元相对应的预期收入,那么,至少必须加上和风险成本相对

 应的风险利润,才足以达到当初买官的目标。所以,买官者一上任,就必须高瞻远

 瞩,全力以赴,抓紧创腐,为实现特大的风险利润,以支付特大的风险成本,而进

 行不屈不挠的斗争。否则大祸临头,措手不及,人财两空,悔之晚矣。因此,提前

 超额完成这种创腐任务,非但是满足买官者个人欲望所必需,而且是维护买官者、

 卖官者、庇护者、息事宁人者们共同的集体利益所必需。
 
 

由此可见,在买官的情况下,腐败收入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买官者从买到权力的第

 一天起,就必须盯着一切可能攫取的财源,使自己买到的权力在最短期限内创造出

 最高的腐败收入。这笔收入,必须大大高于买官成本加平均利润,足以充份补偿极

 为高昂的特种风险成本,必须在事情败露以前,最大限度地满足买卖双方和一切关

 系户的日益增长的求存和增殖的欲望。如果把搜刮民脂民膏看成第二部类,卖官就

 相当于工作母机,起着第一部类的作用,它的功能是把腐败的主体(即贪官污吏)

 源源不断地扩大再生产出来。
 
 

以上讲的是买官者的支出、风险和收入。这些分析,尽管浮皮潦草,但确实是在

 《资本论》的指引下作出来的,大方向大概不会错。如果从卖官者方面分析,问题

 就不好说了,因为“党管干部”是不可动摇的原则,干部必须是党性和马克思主义

 领导艺术的载体,在这种情况下,到底应该遵循哪几项原则和按照什么函数去进行

 经济核算和政治核算,恐怕难以言喻,只好交给市场供求关系和党的建设理论去决

 定了。大体而言,买官卖官现象的普及程度,同全社会贪官污吏平均腐败收入的高

 低成正比,同民主和法治的实际覆盖面积的大小成反比。到处腐败,找不到民主,

 谈不上法治,买官的人一定蜂拥蛆集,官的价钱一定看涨。这也是不会错的。
 
 

照这么说,买官卖官这种丑恶现象就没治了?不要悲观,有办法的。腐败收入的来

 源,无非只是一种不受老百姓制约的极权政治而已。把不受老百姓制约的极权政治

 改革掉,当官的无权把老百姓的命运捏在手里,无权搜刮,无权勒索,买了官无利

 可图,就革掉了买官的冲动。把不受老百姓制约的极权政治改革掉,政治性任命必

 须通过选举或投票表决,事务性任命必须通过法定的考试或考核程序,就摧毁了卖

 官的市场。这是一切现代国家对付官场腐败的成功之路,中国为什么走不得?
 

总而言之,买官卖官的存在和发展,指明了政治制度非改革不可。政治不改革,没

 有民主,买官卖官势必越演越烈,官场势必越来越黑暗,老百姓势必越来越倒霉。

 真能实行改革,实行民主,使买官者无利可图,卖官者无戏可演,官场就会越来越

 清白,越来越乾净,老百姓肯定过得上好日子,前途不可限量。我想,除开那些有

 权有钱的卖官者和买官者以外,十二亿人都在盼着这一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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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本台1999年12月24日和25日播出的专家评论, 由前中共中央委员鲍彤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