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A REPORT: DONATE A DIDNEY AND GO FREE
JULY 3, 2000 (马凯悦编译)
*政府部门无法立即表态*
/begin content> 总部设在首都马尼拉的「菲律宾肾脏病人协会」主席, 退伍的上校军官马利亚诺.圣地亚哥说, 他们的组织将向菲律宾国会提出建议, 允许死刑犯或其他犯人捐献自己的肾脏, 换取减轻刑期。菲律宾在1994年恢复了对强暴罪行, 例如杀人丶强奸或贩毒罪行犯人的死刑。同时, 「菲律宾肾脏病人协会」表示, 菲律宾严重缺少为肾脏病人提供移植用的肾脏。所以该组织的200多名成员原则上同意向国会提出这一法律草案。 菲律宾「国家肾脏协会」负责人恩里克.奥尼亚说, 菲律宾每年都有七千五百多肾功能失调的病人, 但只有二百五十左右有机会进行肾脏移植术。他说, 每10个菲律宾人中只有两个人愿意提供肾脏。而在菲律宾, 由于肾功能衰竭而死亡的人数居全国第九位。这位负责人还说, 需要移置肾脏的病人感到万分迫切, 「国家肾脏协会」有必要马上向国会提出这一合理并且不违反道义的建议草案。
*政府部门无法立即表态*
马尼拉的巴卡尼主教说, 「国家肾脏协会」所提出的法律草案没有任何违反教义的地方。他说, 就我来看, 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创见的想法。一个犯有杀人罪的人, 用自己的器官挽救另一个人的生命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但是卫生部却提出反对说, 这里牵涉到道义和伦理上的问题。其它的政府部门也有点犹豫不决, 不肯马上表态。有人认为, 人体器官捐献的基本原则是: 捐赠人必需完全理解捐赠计划的全部内容和含义, 并且绝对是「自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