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A REPORT: LANGUAGE BILL UNDER DEBATE
JULY 5, 2000
**中国统一语言文字但尊重各族语言**
/begin content> 据报道,中国第九届全国人大第16次会议从星期一开始审议一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草案。这项草案规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普通话的定义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规范汉字则是指经过整理,简化的汉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全国人大教育委员会负责人表示,统一语言文字对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但规定全国通用语言文字并不意味着取消其他语言文字。这位官员说,中国各民族的语言都应当得到同样的尊重和自由使用,对这些语言的任何歧视都必须加以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