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A report: Chinese lawmakers urge abolishment of reeducation through labor
June 4, 2001 (致远报道)
**中国劳教制度弊病百出遭批评**
联合国机构、美国等西方国家政府以及国际人权组织一直强烈批评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因为在中国,劳动教养是一种不需要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而执行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程序。被劳动教养的公民无法提出起诉,也没有律师代理的权利,但是可以被剥夺最多达到三年的人身自由。据亚洲周刊最近报道, 中国林希才等三十二名全国人大代表上书,认为现行劳教制度问题很多,提出规范劳教工作,尽快制定劳教法。不少学术界人士指出,劳教违背宪法和人权,应从速废除。 前不久,中国司法部长张福森也透露,司法部正同立法机构合作,制定新法律,调整劳教制度,这项立法可望年内完成。曾经因为撰写纪念‘六四’文章而被劳教三年的中国知名持不同政见学者刘晓波在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认为,人大代表上书呼吁尽快制定劳教法非常值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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